近年來,隨著期貨交易品種的豐富,期貨市場在服務實體經濟和國家戰略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投資者參與熱情高漲,交易量屢創新高。與此同時,部分期貨經營機構和從業人員,以及居間人通過違規提供獲利保證、帶單喊單等行為誘導投資者開戶和交易,“場外配資”等非法期貨活動亦時有發生,導致投資者嚴重虧損。投資者應當樹立正確的投資觀,在充分了解期貨交易知識、審慎評估風險承受能力的基礎上,謹慎參與期貨市場。
一、嚴守入場第一關,投資贏在起跑線
投資者參與期貨市場,應當充分了解我國的期貨交易制度和規則,認真學習期貨交易基礎知識。開戶前可登錄中國證監會(www.csrc.gov.cn)、中國投資者網(www.investor.org.cn)和中國期貨業協會(www.cfachina.org)網站查詢期貨公司資質,通過合法機構的官方網站瀏覽信息,以防登錄非法網站,造成信息泄露或上當受騙。開戶時須認真閱讀信息告知、風險警示資料,根據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完成適當性測評,切勿盲目聽信他人建議做出與自身情況不匹配的選擇,確保符合參與期貨交易的條件并能承擔相應風險。
二、權利義務看約定,自己認為不一定
仔細閱讀開戶或業務變更合同協議,避免口頭約定等不規范操作。設定或申請調整手續費率時,要主動獲取回執單,并與期貨公司確認調整結果,保留相關證據。清晰理解期貨協議中強行平倉條款,了解強行平倉的條件,合理安排資金操作,減少平倉損失。
三、期貨居間僅介紹,投資建議莫輕信
期貨居間人是受托介紹投資者開立期貨交易賬戶的中介服務機構或人員。期貨居間人并非期貨公司的從業人員,與期貨公司也不存在隸屬關系,居間人獨立承擔基于居間關系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居間人僅能提供中介服務,不得提供期貨投資交易建議。
居間人的報酬來源于投資者的交易手續費。部分期貨居間人及其員工為獲取利益,超越居間合同約定展業。一是誘導開戶。個別居間人夸大或虛構交易業績,甚至擔保盈利,誤導投資者入市。二是“帶單”“喊單”交易。個別居間人通過組織所謂“老師”“股神”進行網絡直播,或通過微信等渠道進行指導交易,“激勵”投資者頻繁交易,致使投資虧損。
四、配資交易風險多,非法投機莫參與
部分機構和個人以投資公司或投資管理公司名義為投資者提供“融資”服務,放大投資者杠桿比例,收取高額資金使用費,并實際控制投資者交易資金,行業內稱為“配資”業務。配資業務中投資者資金被配資公司控制,安全性無法得到保障,如果產生資金糾紛或配資公司跑路,投資者往往很難維權。期貨市場禁止一切形式的非法“配資”行為。
期貨交易風險高、專業性強,投資者應當增強風險防范意識,提升風險抵御能力,理性認識期貨市場,量力而行,在敬畏中實現自身投資價值。
編輯: 穆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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