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省市場監管局印發《陜西省強化明碼標價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明碼標價三年行動,不斷提升明碼標價的市場普及率和規范率,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根據《方案》,機場、學校、車站、高速公路及其服務區等相對封閉區域內經營者或者管理單位,應當以主動、公開的方式向社會公布商品或服務的價格等信息;文化旅游景區經營者應當在景區售票處醒目位置公示門票價格、優惠范圍、優惠幅度和纜車、觀光車、景區管理的停車場、表演及其他服務價格等信息。
餐飲經營者應當在經營場所公開標示商品名稱、計量單位、計價單位、銷售價格等內容。在提供套餐時,除標明該套餐總價外,還應標明具體的品名、數量及計價單位;酒店經營者應當在本酒店的總服務臺或收費場所的醒目位置明碼標價,標明酒店客房的客房類型、當日房價(準確金額)、計價單位,同時,應明確降價、打折、特價等具體情況。
醫療衛生機構對其提供的所有醫療服務、藥品以及列入單獨收費的醫用耗材價格應當明碼標價,可以同時采用觸摸顯示屏、電子查詢系統等載體,在門戶網站、醫院顯著位置等進行公示;商品房銷售實行一套一標,經營者要對每套在售商品房進行明碼標價;百貨商店、超市、專門零售商店、品牌專賣店等商業零售行業的經營者,應當標示商品的品名、價格和計價單位,明碼標價做到貨簽對位、標識醒目。
此外,經營者(網絡交易平臺內經營者)通過網絡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應當通過網絡頁面,以文字、圖像等方式進行明碼標價;除設區的市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規定可以不實行明碼標價的行業領域除外,其他行業的經營者,均應遵守價格法律法規,在銷售、收購商品和提供服務過程中,依法公開標示價格等信息。(記者 南江遠)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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