鍥而不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
董渺
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修訂后的《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明確要求,黨政機關嚴格精簡會議,實行計劃管理,能不開的堅決不開,可合并的堅決合并。這一規定直擊當前會議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對于提升黨政機關工作效能、為基層減負具有重要意義。
在現實中,會議泛濫的情形仍不同程度存在。部分地區和部門會議數量繁多,頻率過高。據紀檢監察機關公開通報的違紀違法信息,某集團一年開會800多次,平均每個工作日超3次,其下屬公司參加集團及各部門各單位會議280余次。這些頻繁召開的會議,能擠出很多“水分”。有的把開會當表態,以會議貫徹會議;有的把聽匯報當查實情,以會議代替調研。他們開會時的心態往往是事不過夜抓“落實”,滿嘴空話表“決心”。
事實上,開會不是貫徹,更不是落實,不能代替下基層調研。它是推動工作的方法之一,但不能將開會視同貫徹、落實,更不能將開會等同工作本身。之所以頻繁開會,究其原因還是一些領導干部政績觀錯位、責任心缺失。因擔心上級精神傳達不到位,寧愿頻繁發文、開會,也不愿因“不落實”被問責。此外,缺乏科學的會議管理和監督機制,對會議必要性和有效性缺乏評估,導致會議數量失控、質量低下。
為落實精簡會議規定,應采取一系列措施。比如改進督查檢查方法,對不落實制度規定的嚴肅追責。還可合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如視頻會議等,但要防止線上會議成為基層新負擔。只有持之以恒精簡會議,才能讓黨政機關干部將更多精力投入實際工作,提升工作效能,更好地服務群眾。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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