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教育廳、中國科學院西安分院、陜西省科學院、陜西省科學技術協會近日正式公布《陜西省中小學科學副校長聘任與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明確,每所學校應當配備1名科學副校長,師生人數多、多校區或有需求的學校可以聘任2名以上5名以下科學副校長;科學副校長每學期至少與科學教師共上1堂科學課,從校外機構聘任的科學副校長不脫離原崗位,不占用學校領導職數與人員編制。
科學副校長每屆任期一般為3年
《辦法》指出,科學副校長是指由學校領導兼任,或學校從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場館、青少年宮、博物館、科技企業等機構聘任,在學校兼任副校長職務,協助學校開展科學教育工作的人員。
《辦法》明確,科學副校長應熱心中小學科學教育工作,具備較高的科學素養和專業知識,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科學副校長職責,年齡原則上不超過60歲。具有自然科學等相關領域博士學位或副高級以上(含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獲得過市級及以上科技工作或科普工作相關表彰、主持策劃實施過市級及以上的科普教育活動者將被優先聘任。
科學副校長原則上由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科協組織學校自主選聘。優先為偏遠地區、農村地區學校和城市薄弱學校配備科學副校長。每所學校應當配備1名科學副校長(中心校與教學點視為1所學校),師生人數多、多校區或有需求的學校可以聘任2名以上5名以下科學副校長。科學副校長每屆任期一般為3年,可連聘連任,在同一所學校連任一般不超過2屆。
每學期至少做1次科普講座
《辦法》要求,科學副校長履職期間應協助學校制定科學教育發展規劃,協助學校認真落實科學類課程標準,形成有特色的課程體系。每季度至少參與1次科學教師教研活動,每學期至少與科學教師共上1堂科學課、至少結對1名科學教師。協助學校結對至少1所具有一定科普功能的機構。每學年至少開展1次研學實踐或科學夏(冬)令營,每學期至少做1次科普講座,或邀請其他專家學者開展1次“科學家(精神)進校園”活動。協助學校每學年組織校園科技節活動。推動學校設立多種科技類課后服務課程。為學生科技社團和興趣小組提供專業指導,支持學生開展探究實踐活動和項目專題研究,發現、培養有科學潛質的學生。
同時明確,科學副校長不得違反社會事務進校園的相關規定,不得以科技活動為名向學生推薦購買學習資源、科技學具等。
此外,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將科學副校長培訓工作納入教師、校長培訓規劃,會同科協部門制定培訓方案,提升科學副校長開展中小學科學教育工作的能力。對擔任科學副校長的科技工作者在職稱評聘、評優評先等方面給予適當傾斜。
(記者 張彥剛)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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