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民事行政檢察是檢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檢察工作參與社會管理的重要突破口。由于民事行政檢察工作起步晚,立法不完善,加之正值社會轉型期,利益格局多元化,社會矛盾復雜化,使得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的現狀不容樂觀。本文通過對基層院民事行政檢察職責、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分析,并提出相應的解決對策,以期對我國基層檢察院的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的發展有所裨益,在構建和諧社會進程中更好地發揮民事行政檢察的職能作用。
一、民事行政檢察工作職責
1、是依法對人民法院已生效裁判結果的案件進行監督。具體講,不服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決或裁定及民事調解、行政賠償調解經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后的申訴案件,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對有錯誤的判決、裁定、調解,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訴或提出再審檢察建議,從而啟動再審程序。
2、是依法對審判程序中審判人員違法行為進行監督。具體講,審判人員有下列違法行為的,人民檢察院有權進行監督:應當立案而不立案;調解違反自愿原則或調解協議內容違反法律;適用審判程序錯誤;支付令、保全和先予執行違反法律規定;超期審理;違法送達;審判人員接受當事人吃請、違規會見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等。
3、是依法對民事、行政執行活動進行監督。
4、是依法對行政機關不當履行職責行為進行監督。
5、是依法支持起訴。詳見《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
6、是對虛假訴訟進行監督。
7、是提起公益訴訟。具體講,檢察機關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在沒有法律規定的機關和組織或者法律規定的機關和組織不提起訴訟的情況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若發現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作為,致使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應當向行政機關提出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行職責。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職責的,檢察機關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存在的問題
1、是人員配置及硬件建設情況不均衡。近年來全國各級檢察院設立了民行檢察部門,配備了專門的干警從事各項工作,干警整體文化素質已經基本配全,但是同檢察機關的其他機構相比較,民事部門的干警人數偏少,年齡結構不合理,人員表現弱化老化現象,人員文化素質和業務技能不高,硬件雖已配備但是使用率少,無法發揮其價值。
2、是民事行政檢察工作難度加大。隨著經濟的高速發展,各個行業的快速轉型升級,民事糾紛層出不窮,涉及公司的知識產權,人事糾紛等案件不斷出現使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困難增大。
3、是立案不夠完善讓民事行政檢察的地位很尷尬。《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規定了檢察機關對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決、裁定、發現有誤或違法、可能對判決有影響的可依法提出抗訴,這些法規都是大概沒有詳細的實施細則,由最高檢制定的法規在實際過程中不予認可。民事申訴案源較少,是制約民行工作的主要問題,為獲取更多的案源,民行部門進行多方面的宣傳,但是在當前發展現狀來看,宣傳時存在自身制約,使案源問題困擾民行工作的發展。檢察機關在民行工作中存在辦案的過程復雜使用時間較長,并且社會反映一般的問題,在實際辦案過程中基層檢察院向同級法院借閱卷宗,認為有符合抗訴條件的要向上級檢察院提出抗訴,由上級院審查后向法院提出抗訴,法院還要進行審理等一系列過程,大多要耗時半年之久,甚至一年至二年,案件拖時將常,當事人對其已經沒有了期待,最終法院改變原判,當事人有的已經沒有音訊,無法達到社會效應,對于案件當事人已經沒有了任何意義。
三、做好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的對策
1、是深刻認識,找準定位。轉隸之后,檢察機關職能回歸監督本職,民行檢察監督已成為檢察機關的兩大監督主業之一,民行干警要深刻認識到自身角色的轉變,要切實肩負起民行監督職責和公益訴訟案件的辦理職能,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關于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先后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學習高檢院張軍檢察長全國兩會精神電視電話會議上的講話和楊春雷檢察長、黃河副檢察長、呂洪濤副廳長本次會議的講話精神,領會意義及內涵,將公益訴訟工作作為鎮安檢察事業未來發展的重要方向,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全面謀劃,深入推進。切實肩負起民行監督職責和公益訴訟案件的辦理職能,聚焦主責主業,打造亮點品牌。
2、是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切實發揮“一把手”作用,充分認識提起公益訴訟工作的重大意義,將其作為“一把手”工程來抓好抓實。抓緊配齊配強辦案人員,落實民行檢察部門人員編制、員額比例,加強一線辦案力量,提高辦案專業化水平。
3、是暢通線索發現渠道,規范線索移送機制。通過走訪國土局、水務局、環保局、林業局、法院、司法局、消費者協會等相關部門聯絡溝通,深入社區開展法制宣傳等形式,拓寬案件線索發現渠道。同時,建立健全協作機制,規范公益訴訟線索移送機制。
4、是確保案件規模,提升監督質量。加強審判人員違法行為監督和執行監督兩類案件的辦理規模,以常態化開展虛假訴訟監督和民事行政非訴執行監督專項活動為抓手,強化兩類案件監督力度。準確把握監督范圍和條件,著力提高文書質量,堅決杜絕湊數、拔高監督等情形。
5、是圍繞重點領域,加大公益訴訟推進力度。重點圍繞食藥領域和環境資源等民生領域,辦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兼具的公益訴訟案件。及時跟蹤公益訴訟執行情況,確保公益案件執行到位,提升辦案工作的后續效果。同時也要充分發揮訴前程序作用,最大程度發揮行政機關保護公益主動性,防止矛盾激化形成對立。
6、是加強內設部門溝通。按照省院關于全面開展公益訴訟工作加強內部協作配合的指導意見,要求我院主要業務部門做好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線索移送和案件協查、結果反饋等工作機制,確保公益訴訟辦案質效。
7、是進一步加大辦案力度。對經過訴前程序,相關機關或社會組織沒有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或者行政機關拒不糾正違法行為或不履行法定職責的,要依法堅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訴訟,及時有效保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8、是加強辦案規范,建設過硬隊伍。一方面認真執行司法責任制,規范案卡信息錄入,加強對辦案紀律的硬約束。一方面加強業務培訓,積極參加業務競賽,結合辦案實踐開展理論研究,培養“全流程”、“綜合型”的民行檢察業務能手。
檢察機關有著重要的監督作用,在現如今復雜的社會環境中各類案件突發棘手這就要求作為監督部門的司法機關要有強有力的辦案能力,對于民事行政檢察部門當前的現狀,檢察機關應該予以重視,維護老百姓的自身利益,提高檢察機關的影響力,維護社會司法公正。 (鎮安縣人民檢察院 劉遠偉)
編輯: 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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