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賴賬,實在是最近資金周轉不開,能不能再寬限一段時間?”調解室里,被告搓著手解釋道。
“咱們合作了這么多年,不是我要為難你,我也有難處。”原告語氣里滿是無奈。

近日,在定邊縣綜治中心調解室內,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正在有序調解中。該案的原告與被告本是熟人,卻因2200余個純凈水桶產生債務糾紛。多年來,原告因顧及情面一直未起訴,但多次催要無果,無奈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審查后認為該案事實清楚且爭議不大,適合通過調解方式化解,為實質性化解矛盾,遂將案件移送至定邊縣綜治中心進行調解。
定邊縣綜治中心受理后,聯合定邊縣人民法院派駐的調解團隊,對該案進行了細致梳理。從雙方多年的合作關系入手,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向被告講解不履行債務的法律后果,同時引導雙方換位思考,商議可行的還款方案,最終達成了分期付款的調解協議,促使雙方握手言和。“這類熟人之間的買賣合同糾紛,如果直接判決,容易傷和氣,調解才能真正解心結。”定邊縣人民法院法官鄒艷芳說。

不只是民間債務糾紛,在勞務合同、鄰里矛盾等民生問題上,綜治中心的“大調解”格局同樣發揮著重要作用。2025年5月,一起勞務合同糾紛案件中,原告在水泥廠務工時摔傷骨折,因賠償問題與廠方產生爭議。定邊縣綜治中心了解情況后迅速介入,聯合法院調解團隊及相關職能部門組成調解小組,采用“背靠背”調解方式,既向廠方講明工傷賠償的法律條文,也向原告解釋合理訴求的邊界,最終促成廠方一次性賠付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失等各項費用,實現“案結、事了、人和”。
多起糾紛的成功化解,得益于定邊縣人民法院調解力量與綜治中心平臺的深度嵌入。自定邊縣綜治中心投入運行后,定邊縣人民法院及時選派調解團隊進駐,依托縣綜治中心“大調解”平臺,通過先行調解、委派調解和司法確認等方式,將法院在矛盾化解中積累的經驗做法融入基層治理,成功調解各類糾紛590余件,司法確認288件。
為著力提升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法治化水平,自2025年3月運行以來,定邊縣綜治中心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整合進駐法院、檢察院、司法、信訪等11個部門資源。針對婚戀家庭、鄰里關系、勞動爭議等各類矛盾糾紛,為群眾提供“一站式”調解服務,形成了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相互銜接、良性互動的“大調解”工作格局。截至目前,定邊縣綜治中心已調解各類糾紛600余件。
“法官進駐后,不僅提高了綜治中心在矛盾糾紛化解工作中的公信力,更讓群眾少跑了冤枉路。”定邊縣綜治中心主任郝玉軍表示,“下一步,中心將繼續以群眾需求為導向,優化辦事流程,讓群眾的各類訴求能一站式受理、實質性化解,真正讓群眾遇到問題能有地方找個說法。”(武艷萍 高源)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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