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節”臨近,節日消費市場即將迎來高峰。近日,西安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市發改委針對節日期間商品銷售、住宿、交通、旅游等重點消費領域,發布規范價格行為的提醒告知書,嚴禁哄抬價格、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我市兩部門提醒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應嚴格遵守價格法律、法規及政策,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和價格公示制度。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嚴禁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價格。嚴禁采取虛構原價、虛假打折、模糊標價等手段誤導、欺詐消費者。
各賓館、酒店應嚴格遵守明碼標價相關規定,在經營場所和相關電商平臺公示提供服務的價格信息,做到要素齊全、內容真實明確、標示醒目,價格變動時應及時調整;對于已確定價格并對外銷售的客房,不得在消費者入住時臨時加價。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各類停車服務經營者應按規定明碼標價,認真落實《西安市機動車停車收費管理辦法》相關要求,在停車場入口處、繳費地點等顯著位置設置公示牌,標明收費標準、收費方式、投訴舉報電話以及停車收費優惠政策等內容。
各類道路運輸經營者要嚴格執行明碼標價公示要求。各客運服務站應在售票大廳公示各客運班線類別、客車類型等級、運輸線路、班次、票價等相關信息;客運班車經營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上限票價或者政府定價基礎上加價,保持節日期間道路客運票價價格水平穩定;各網約車平臺應自覺規范價格行為,節假日期間不得借機隨意調整計價規則,增加乘客出行支出。
各旅游景點經營單位要嚴格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嚴格執行景區門票優惠、減免政策,嚴禁擅自增設收費項目、提高或者變相提高門票價格。
對各類價格違法行為,我市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法律法規嚴厲查處;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記者 南江遠)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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