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就進一步做好西安市“先驗房后收房”工作發布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結合《西安市住宅工程“先驗房后收房”工作指南》(以下簡稱《指南》)要求,從實施范圍、驗收環節等多個方面提出具體要求。
“一房一碼”信息可追溯
《通知》要求,自2025年9月1日起,西安市行政區域內(含西咸新區)新開工并以預售方式銷售的新建住宅工程,必須嚴格執行“先驗房后收房”;對于2025年9月1日前已開工建設且尚未組織竣工驗收的新建預售住宅工程,各區縣、開發區應指導建設單位參照執行;回遷房、安置房由相關單位牽頭、建設單位配合,組織回遷、安置代表參照《指南》要求落實。
《通知》明確,各建設單位是落實“先驗房后收房”制度的第一責任主體,必須牽頭組織好各環節工作并從4個方面作出規定:必須嚴格遵守《指南》要求,按項目進展的不同階段,在施工現場大門出入口外側及售樓部醒目位置,以現場質量信息公示牌的方式全過程公示項目質量信息。全面推行“一房一碼”,確保“質量二維碼”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可追溯,便于業主實時查詢建筑材料、工藝工法、驗收記錄等關鍵信息。應書面說明實際交付的房屋質量標準等是否與樣板房一致,未說明則視為與樣板房一致。屬地住建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對未按要求公示或公示信息不實的,責令限期整改并納入重點監管;對弄虛作假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一戶一檔”逐戶檢查驗收
《通知》要求,必須切實履行分戶驗收組織職責,聯合施工、監理等單位,依照國家標準、設計文件和合同約定,對每戶住宅進行逐戶、逐項檢查驗收,形成完整的“一戶一檔”電子檔案。屬地住建部門應按每種戶型不少于1戶且總戶數不少于10戶進行抽查,其中頂層、中間層、首層至少各抽查2戶;對驗收流于形式或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終止監督抽查,責令建設單位整改。整改后須由企業上一級分管技術質量的負責人帶隊進行“提級驗收”,同時屬地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提高監督抽查比例。
《通知》要求,必須在分戶驗收合格后、竣工驗收前,制定詳細的業主查驗房方案,分期分批組織業主進行現場查驗。建設單位應提供驗房指引,配備專業技術人員一對一陪同講解,如實記錄業主提出的問題,建立問題整改臺賬。業主如在收到通知10個工作日內未到場查驗,視為放棄業主查驗房環節。建設單位應提前7日向屬地住建部門報備活動方案,屬地住建管理部門應派員監督指導,現場提供政策咨詢和投訴渠道,對爭議現場調解,確保驗房過程公開透明。
記者 吳昌永 胡琳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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